南京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金陵古都,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历史时期,于1950年更名为南京大学。
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南京大学调整出工学、农学、师范等部分院系后与创办于1888年的金陵大学文、理学院等合并,仍名南京大学。校址从四牌楼迁至鼓楼金大原址。
2、东南大学(985,211)据说通信方面有些辅导书没有南京邮电大学全面。
东南大学坐落于六朝古都南京,是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并与江苏省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之一。2017年,东南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名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
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3、南京理工大学(211)军工院校。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经历了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其前身是1942年诞生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八路军战邮干训班,是我党、我军早期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建为本科高校,取名南京邮电学院
5、南京工业大学(2011牵头高校化工,土建)。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落实“科技创新改革30条”试点高校。
1、1995年12月,第一批入选“211工程”的大学共15所: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3、1996年12月,首批增加12所。总数变为27所:
4、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山大学
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医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昌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郑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大学、兰州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第四军医大学、新疆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6、西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京体育大学
7、第五批(5所):宁夏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石河子大学、西藏大学
2007年中国大学最新权威排名介绍
1、国家重视程度(各个时期的重点大学、国家投资力度)、实验室装备、对国家的贡献
2、学术水平(论文)、学科精品度
3、师资力量(博士的比例、来自名牌大学的比例、敬业精神及精神面貌、工作业绩及在全国同类学科同行中的地位)、博导规模及效率
5、学校的文化、理念、学风、校风
6、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的状况进行加权分析—历史(权重10%)、现状(80%)和未来发展(10%)综合权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天津大学、厦门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重庆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北大学、兰州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
自1952年至2000年,中共中央、中央政府、教育部一共公布了七次”重点大学”或”重点建设首批”名单,取其交集,集中于下述十所(即”2+8″十所)名校,他们无愧堪称为”重点中的重点”。
“2”-世界一流;”8″-世界知名,按如下顺序:
北方:清华、北大、北理工、哈工大、西交
南方:南大、复旦、上交、浙大、中科大
再加上北航、天大、南开、人大、北师大这五所,共计十五所大学组成当今中国高校的国家队。
1954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以下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
1959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
三、 1959年8月28日又增加4所重点大学:
协和医科大学、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军事通讯工程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四.六十四所重点大学(16+4+44):
1960年10月22日,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
1、文理(苏式综合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理科)、兰州大学、
2、工科:大连工学院、东北工学院、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华中工学院、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3、专门性大学:北京石油学院、北京地质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矿业学院、北京铁道学院、北京化工学院、唐山铁道学院、吉林工业大学、大连海运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纺织工学院、同济大学、武汉水电学院、中南矿冶学院、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北京农机化学院、北京林学院、北京中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对外贸易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
五、 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重点大学:
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
六、 1963年10月24日,教育部通知增加1所重点大学:
七、1978年文革结束,国家又增加了一批重点高校,并重新宣布了过国家重点大学名单:
北京大学内蒙古大学新疆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兰州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湘潭大学南开大学西北大学云南大学四川大学南京大学
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南工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学院北京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重庆建筑大学东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北京化工大学西北轻工业学院天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庆石油学院东北大学石油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吉林工业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燕山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河海大学同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青岛海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气象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江苏理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华北电力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长春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工业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南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西南农业大学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医科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华西医科大学
重点林业院校(1所)北京林业大学
重点财经院校(1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重点艺术院校(1所)中央音乐学院
重点体育院校(1所)北京体育大学
重点民族院校(1所)中央民族大学
重点外语院校(2所)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重点政法院校(2所)国际关系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重点师范院校(2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八、“七五”、“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九、首批正式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198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 22所高校首批试办研究生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医科大学。
十.1986年第二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校10所:
198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10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中山大学、东南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因北京医科大学和上海医科大学分别合并到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目前实际只有31所研究生院(1+22+10-2=31)。
十一、2000年第三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2000年6月教育部又批准了北方交通大学等2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北方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东大学、石油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2002年5月,教育部批准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海河大学2所大学试办研究生院。后来又批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试办研究生院。
至此全国总共有56所(31+22+2+1=56)研究生院。
十二、2004年教育部指定全国34所考研自行确定复试录取线的高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北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厦门大学湖南大学武汉大学兰州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
十三、首批拥有教授任职资格审批权的高校(32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十四、31所副部长级大学(14+7+11-1=31)
(一) 1992年中央指定: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14所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直接任命,书记和校长享受副部级待遇。
(二)、2000年增加7所: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
(三)、2003年12月再新增11所: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中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四)、迄今为止,全国副部级高校总共31所,(*注:北京医科大学已并入北京大学,因此14+7+11-1=31)
十五、1996年8月,首批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的27所(注:非预审)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规划任务
(一)首先重点建设2所高等学校,使其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上,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确立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二)着重提高和改善25所左右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密切相关、重点学科比较集中、承担较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使其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有显著提高,一些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并在高等学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
后又有高校要求在“九五”期间首批重点建设,至此“九五”期间首批重点建设的“211工程”院校增加到50所。
十六、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入选“211工程”的95所大学名单
继1996年8月,首批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设的 27所大学之后,1997年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厦门大学等院校陆续加入“九五”首批“211工程”建设的50所院校,截至2003年,入选“211”工程大学总共达到95所。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这95所大学的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新疆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第一部分:已进入“985工程”大学所签署的重点建设协议对各高校的定位及资助经费总量
1998年12月24日,教育部制订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将“若干所”正式列入其中,明确指出“创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及部委所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书对各学校的定位及资金资助情况(三年内拨款经费总量),按照共建合同签约时间,分列如下:
2.目标定位:“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
浙江大学 14亿(7亿+7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11月8日
南京大学 12亿(6亿+6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7月26日
复旦大学 12亿(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1999年7月27日
上海交通大学 12亿(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1999年7月27日
中国科技大学 9亿(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中科院拨款+省拨款)1999年7月25日
西安交通大学 9亿(6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9月11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 10亿(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省拨款)1999年11月14日
北京理工大学 10亿(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2000月 9月23日
北京师范大学 12亿(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2002月8月24日
*以上的大学即所谓的“2”+“9”工程,是国家投资建设大学的重中之重。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名的世界一流大学”(虽已签约、但经费未公布)
3.目标定位:“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依据中央资助经费经费情况分列如下:
1)中央资助经费为3亿以上(不含3亿)的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9亿(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2001
西北工业大学 9亿(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陕西省、西安市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两校共14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0年12月25日
武汉大学 8亿(4亿+4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13日
四川大学 7.2亿(4亿+3.2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9月29日
吉林大学 7亿(4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2日
中山大学 12亿(3亿+9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0月26日
山东大学 8亿(3亿+5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6日
东南大学 6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12日
华中科技大学 6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湖北省、武汉市以资金、项目等形式) 2001年2月13日
厦门大学 6亿(3亿+1.5亿+1.5亿)(教育部拨款+福建省拨款+厦门市拨款)2001年2月22日
同济大学 6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2年6月26日
重庆大学 5.4亿(3亿+2.4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1年9月28日
兰州大学 4.5亿(3亿+1.5亿+土地)(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2月9日
中南大学 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7日
湖南大学 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7日
大连理工大学 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辽宁省、大连市拨款) 2001年8月8日
华南理工大学 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0月26日
东北大学 4亿(2亿+1亿+1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沈阳市拨款) 2002年1月23日
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3.6亿(2亿+1.6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9月29日
中国海洋大学 3亿(教育部、山东省、中国海洋局、青岛市总拨款额)2001年2月27日
*2004年,又有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进入“985工程”的行列,使“985工程”大学总数达到38所(34+4)。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投资按985工程标准建设。
哈工程、南理工、南航在国防科工委的支持下曾于2003~2004年集体冲击985二期,但鉴于教育部关于部委、行业大学名额平衡,冲击未遂,至此,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投入资金资助(例如:哈工程3亿+2亿+1亿由国防科工委、海军、黑龙江三方共建,南理工2亿+2亿+1亿,南航2亿+2亿+1亿)按985工程标准,建设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但也是由于部委、行业平衡,2004年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进入“985工程”二期的行列)
十八、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十所重中之重大学
自1952年至2000年,中共中央、中央政府、教育部一共公布了七次”重点大学”或”重点建设首批”名单,取其交集,集中于下述十所(即”2+8″十所)名校,他们无愧堪称为”重点中的重点”。
“2”-世界一流;”8″-世界知名,按如下顺序:
北方:清华、北大、北理工、哈工大、西交
南方:南大、复旦、上交、浙大、中科大
从1952年起,教育部指定了一批又一批的大学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如北大、清华、人大、复旦等。70年代末,只有不到30所,然而从90年代中后期起,急剧扩编,至今已有72所大学纳入教育部直属大学。这些大学只是教育部直属的,他们中有的纳入全国重点大学(如全国六所、十六所、六十四所、八十八所重点大学,211工程95所重点大学,985工程38所重点大学),有的则不属于全国重点大学。到目前为止,仍有十几所教育部直属大学未纳入国家211工程(即不属于国家重点大学)。因此教育部直属大学与全国性重点大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当然全国的著名的重点大学主要集中教育部直属大学这个集团,除外还有直属中科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国防科工委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文化大学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无锡轻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青岛海洋大学武汉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国药科大学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兰州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石油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广播学院河海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东华大学中央戏剧学院长安大学
北方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国防科工委院校是规模仅次于教育部直属院校的另一个大学集团。1952年,中共中央指定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所大学为国防院校。
国防院校后来又改名为国防科委院校。从50年代后期,先后又有西北工大、成都电讯、南航加入到国防院校的行列,至1963年我国共有八所国防科委院校:哈尔滨工业大学(航空、航天)、北京理工大学(导弹&坦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导弹)、上海交通大学(船舶&火车)、西北工业大学(飞机&导弹&船舶)、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电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太原机械学院(兵器)
1966年,国防科委院校在上述八大院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哈军工(国防科大+哈工程)、西军电(西电)、南炮工(南京理工)。
七十年代初国防科委院校解散,哈工大分配到航天部。上海交大分到船舶部。北航、西工大、南航分到航空部。北理工、南京理工大学(即南炮工)分到兵器部。电子科大(成都电讯)、西安电子科大(西军电)被分到电子部。哈军工解体为国防科技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分别归中央军委和船舶部。随后,上海交大转到教育部;电子科大、西安电子科大分到电子部后来又归到信息产业部。1996年,恢复国防科工委院校。只有七所:哈工大(航天)、北航(航空、航天)、北理工(兵器)、西工大(航空、航天、航海)、哈工程(航海、核能)、南理工(兵器)、南航(航空)。该七所国防科工委院校全是211工程大学;其中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哈工程是1996年8月前首批27所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的大学,1999年开始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陆续进入教育部985工程大学。(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全额资助,按985工程标准建设)
*二十一、国防院校十分重要的地位
1、50-60年代四所国防院校全部纳入国家重点扶植的10所大学(清华、北大、复旦、西交大、中科大、哈军工<70年哈军工解体为国防科大和哈工程>、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2、1959年中共中央指定16所重点大学,国防院校就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3、70年代末,国务院批准了第一批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贷款的10所大学中,国防院校也占有4所:清华、北大、复旦、上交大、西交大、中科大、国防科大、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4、1983年,中国在联合国备案的14所重点大学国防院校占了4所:国防科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5、“七五”、“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国防院校也占了5(4+1)所:国防科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后补上的)。
6、1992年中央指定的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中(即副部长级),国防院校也占4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
7、1996年8月,通过首批211工程立项审核通过的大学共27所,国防院校也占了5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哈工程)。
8、1999年开始的985工程,获取中央资助在6亿(含6亿)以上,且总资助在9亿(含9亿)以上的大学13所,国防院校也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
9、从2003年开始,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资助按985工程标准建设,总资助也都超过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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