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销售也称商业折扣,先有折扣,然后销售。是销售方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一般是由于促销发生的。如:商场超市的打折销售,将某件商品的价格降低20%,以吸引更多客户购买。
销售折扣也称现金折扣,是先有销售,然后折扣。通常是销售方为鼓励购货方及早付款而给予的优惠条件。如:商家承诺顾客30天内付款可享受商品2%的折扣。
销售折让通常是将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方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如:某客户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给予客户一定的价格减免或退款。
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2008〕875号
一、(五)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商业折扣,无税会差异。
现金折扣,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在销售商品时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新收入准则中关于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一致,存在税会差异。
销售折让,若发生在销售收入确认之后,无论会计上怎么处理,税务处理都是在发生当期确认,当两者确认年度不同时,存在税会差异。
增值税
折扣销售
国税〔1993〕154号
二、(二)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销售折扣
文件无明确规定,但是可参考国税〔1993〕154号文。
因为现金折扣发生在对外销售以后,企业对外销售时,按照全额开具发票,具体折扣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不能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因此现金折扣按照扣除折扣前的销售额确认销项税额。
销售折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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