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周市中学积分排名,以及周市初中积分排名公布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公办学校录取实行综合积分。录取时,根据综合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一)学位申请人(特指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及申请转学插班的学生,下同)及其父母(特指学位申请人的父亲、母亲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居住证对应分值
1.学位申请人是深圳户籍人口,具体分3类:
A:学区内户籍且户主是其父母——30分
C: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20分
2.学位申请人属于非深圳户籍人口(含港澳籍),具体分4类:
D:父母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含父母均为深户)——20分
E:父母为非深户但均持有有效居住证——18分
F: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持有有效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深户且未持有有效居住证——0分
G:父母属于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0分
✦温馨提示: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小一、初一学位,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当年招生指南。
(二)学位申请人及家庭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情况对应分值
A: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满3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40分
B: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3年以下满2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38分
C: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2年以下满1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36分
D: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1年以下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34分
E: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51%(不含)高于30%(含)——30分
F: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30%(不含)——20分
G:学区内购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等特殊房产(需提供街道办证明)——20分
H:学区内购单位自建房(需提供单位内部买卖合同)——15分
(1)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的,请对照选项A、B、C、D、E,选择对应的一项。
(2)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持有人必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使用上述A、B、C、D类房产申请学位时,如果学位申请人使用的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购买的房产,则该房产的购买人与学位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登记信息必须在同一户口上。
(3)购房时长为办理合法持有手续之日到入学当年8月31日之间的时长。在报名工作开始前未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入伙通知书的房产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I:租住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20分注:(1)可以用于申请学位的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专指住宅性质房产,其合法承租人将此类房屋转租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其他人员租赁此类房产不具备合法学位申请资格;(2)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为通过定向配租方式取得的公租房,按租住单位宿舍类房产积分。
J: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位,但申请人的户口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登记信息不在一起——20分
K:租住住宅性质房产满5年以上——15分
L:租住住宅性质房产5年以下满3年以上——12分
M:租住住宅性质房产3年以下满2年以上——9分
N:租住住宅性质房产2年以下满1年以上——7分
O:租住单位宿舍满2年以上——9分
(1)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无房加分项:申请人全家成员在深圳市域内没有房产,具体分2类:1)学位申请人户籍属于其申请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是其父母——12分;2)不满足“1)”中所述条件的其他深圳市户籍学位申请人——7分。
(2)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承租人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
(3)能提供入学前一年4月30日前签订且有效期延续至入学当年12月31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才能积分,不能提供则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深户学位申请人不能积分。租住时长为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之日到入学当年4月30日之间的连续不间断时长。
(4)只能提供“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均不能积分。
(三)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对应分值
✦特别提示: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特指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分为2类:
A: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均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分
B: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其中一方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5分
2.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10分
根据学位申请人最近一次转入现户籍类别(南山区户籍、南山区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时间至入学当年4月30日时长为加分依据,具体分2类:
1.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南山区户籍时长每满1年加1.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7.5分,不满1年不加分。
2.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时长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不满1年不加分。
(三)学位申请人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长(及初一学位申请人的深圳市小学学籍时长)加分项:
1.从社保连续缴纳的第13个月开始计分,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每缴纳1个月加0.1分,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连续缴纳不满1年的,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该加分项以父母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一方计)。
2.初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且该申请人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完整学籍,可再加1.5分。小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只须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即可再加1.5分。
3.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人口,该加分项按11.5分计。
南山区积分跟去年无异,家长们也可以参考下表。
学位类型1:坪山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原住居民祖屋。
学位类型2: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3: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且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和申请学位的适龄少年在坪山无合法产权房(提交坪山区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学位类型4:非深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5: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不提交坪山无房证明或坪山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学位类型6:非深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1.以上学位类型所指户籍为适龄少年户籍。
2.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少年,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积分项目得分情况合计积分。
1.深圳户籍少年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加分情况进行积分。
2.非深圳户籍少年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社保情况和加分情况积分。
3.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
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
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
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
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备案合同的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2021年4月30日。
(1)提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合同、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的按发证(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居住时长;持回迁协议作为特殊房屋材料申请学位的不积分。
(2)提交无房产证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3)提交无房产证自建房材料的,根据适龄少年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4)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照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在该公司缴纳社保时长、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以及集体宿舍证明的四者并行日期计算。如提供的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为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在申请学位时居住时长不计算积分。
(5)提交多份或单份“租赁凭证(红本)”,按照最早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若材料审核期间过期,需于资料复核期间提交该学区内的最新“租赁凭证(红本)”。
(6)以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提交《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居住时长不积分。即使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前办理有“租赁凭证(红本)”,之前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也不计算居住时长积分。
(7)本市其他区户籍,在学区租房或有特殊房产,如果能提供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在原有积分基础上额外加3分。
在同时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积分计算截至2021年4月30日,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对申请入学的适龄少年家庭整体计生信息验核结果分为两类(计生登记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最后一天):
(1)独生子女:持独生子女证件,或已在计生系统中按独生子女信息登记,加1分。
适龄少年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的不加分。
大鹏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各学校招生地段划分,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
学生户籍类型分为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及非深户籍,其中大鹏新区学区户籍指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户籍。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7个类型。每名申请儿童、少年对应取得一个基础分:
第1类:大鹏新区户籍,学区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祖屋。基础分90分。
第2类: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基础分85分。
第3类: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租房(含公共租赁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商品房。基础分80分。
第4类:大鹏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非深户籍,学区商品房。基础分75分。
第5类:大鹏新区户籍,学区租房。基础分为70分。
第6类: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5分。
第7类: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0分。
①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计分,居住时间积分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足1月不积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祖屋证明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此项加分不超过7.2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深户租房(提供无房证明)加分: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加5分。
④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
⑤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加分:申请初一的,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学籍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①社保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
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同时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其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且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
1.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都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申请人如需申请计生加分,请于网上预报名前到社区工作站进行计生信息登记。
2.家长网上填报入学资料后,电脑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家长填报积分。经资格审验部门核定后的积分方可列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3.家长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向学校和职能部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1.产权房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合法产权房,包括商品房、自建房、集资房、商务公寓、军产房和安居商品房。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不含50%)。
2.累加分中,自有房属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房产)、商务公寓或军产房的,住房项不加分。购房合同不纳入住房项累加分。
3.累加分中,持《内地居民采集表》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集体宿舍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01分。
(2)2021年秋季学位申请,非深圳户籍儿童持有2020年8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系统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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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尽事宜请联系:壹地产(微信:ydc20210420
1、番禺区积分入学排名公示时间是2023年5月31日。
2、(一)来穗人员需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且其在广州市居住并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提出入学申请当年8月31日,下同)。
3、(二)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应于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应提供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全国学籍证明。
4、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3年5月12日~16日期间登录“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按照积分入学相关指引,以子女姓名注册并上传积分入学申请信息。
5、番禺区2023年积分制入学申请的后续具体安排,敬请家长关注“广州番禺教育”“番禺来穗”微信公众号,密切留意有关中小学招生信息的发布。
6、父(母)或监护人双方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核、认定积分分值后,统一通过“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网上平台进行积分制入学申请并最终完成积分入学的分数审核和确认。
7、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注:如上级积分政策文件对积分批次计算有修改,我区积分政策文件也将作相应修改):
8、根据有关规定,父(母)或监护人任一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9、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五年(截至积分入学申请月的上月底)、在广州市有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五年(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定结果为准,以下简称满足“五年”条件)。
10、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如所选志愿学校学位不足,则在全区尚有剩余积分学位的学校进行本批次补录(不受学区限制)。
11、不满足“五年”条件的,为学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五年”条件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则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1、郑州大部分公办初中都是走划片,禁止选拔,但是郑州有一所公办学校例外,可以公开选拔优质生源,就是处在中原区的郑州外国语中学,它有独有的推荐生入学制度。
2、外总推荐生,实行各区小学推荐、区中招办审核、市中招办审批的办法。面向中原区接收2个班100人,面向其他八区接收4个班200人,其余的入学计划就近分配。外总推荐生300人,中原区就占了三分之一,可以说,如果在中原区上小学,小升初时,获得外总推荐生的几率要比其他八区大。
3、除了推荐生之外,外总的师资、教学在郑州也是首屈一指的,全省首创外语小班授课模式,每班学生根据层次分为A、B两个小班,引进国外原版教材《剑桥》,施行全外语上课,全部聘用美籍外教对学生进行口语辅导,每年组织参加国际英语等级KET、PET考试,过级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4、属于中原区老牌公办初中,师资、教学质量均名列前茅,学校创立的“733”课堂教学模式和“四自”育德模式被作为“郑州样板”进行推广,学校每年分配生数量最多,2020年多达153个,其中外国语高中有10个名额。
5、19中是完中,高中部属于第一批高中,2020年中考分数线是512(总分600分),学校开展双语教学、分层次教学、反思式教学、研究性学习等教学改革。加强校本培训,改进课堂教学,关注学生主体参与,让课堂成为求知的天堂,学校中招成绩连续多年在郑州市名列前茅。
6、也就是“桐柏一中”,是一中集团下的直属系初中,沿袭一中的管理、办学特色、数学特长等,特色主体课堂、自习课堂、兴趣课堂,初高中一体化培养。
7、一流的竞赛教练团队指导,初中老师按照高中标准来招纳,2020年桐一将在新初一设立两个“院士班”,由清华大学毕业生——马嘉利老师挂帅。学校限制住宿实行积分制。
8、与一中集团管理同步,资源共享,老师们有来自于郑州一中教育集团的优秀教师,也有毕业于名校的高学历、高能力的青年教师。特色班型丰富,有因材施教的“桐柏班”“院士少年班”“一中班”,面向未来教育的“未来班”课堂等等;已有两届毕业生,中招成绩还不错,学校热度也比较高。
9、特色领航班,每年成绩骄人,每年招收1个班35人,免三年学费住宿费,特色奖学金制度,每年会拿出100万奖励优秀学生;特色班主任建设,搭建班主任成长平台,特色精准教学,高效课程,每周都有周测。
10、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郑州外国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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