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广州天河中学排名2016,广州天河中学排名第几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广州市私立小学排名一览表如下:
广州市花都区耀华学校,是一家广东省广州市国际教育学校。建基于耀中国际学校多年在香港及内地城市推行优质国际教育的经验之上,成立于1932年的耀中在过去逾80年间致力培育学生掌握面对国际议题及21世纪挑战所需的技能,耀中及耀华所建设的独特课程体系得到了世界的广泛认同。
香港耀华国际教育机构主席叶国华教授及行政总裁兼校监陈保琼博士,结合开办国际学校并提供全方位教育服务的经验,创办了以招收中国学生为主,兼收外籍学生的耀华国际教育系列;1998年于上海成立耀华国际教育中心,2000年在烟台开办第一所耀华国际教育学校,提供从幼儿教育至高中国际课程。
2001年,成立上海长宁区耀华专修学校。随后在重庆、深圳、上海、日照及青岛开设耀华国际教育幼儿园及耀华婴幼儿教育中心。2012年耀华在北京亦庄启动了保华国际教育园项目,而落户在此的北京耀华国际教育学校于2016年开办。
2.广州市番禺区华南碧桂园学校:
华碧初中部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翠云山畔。前有水,半亩方塘一鉴开;侧有峰,天光云影共徘徊。校区占地近60亩,教学楼、宿舍楼、综合楼三座主体建筑巍然屹立,呈鼎足之势。
31间教室宽敞明亮,设施先进;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科学探究室、科技制作室应有尽有;地理专业教室、历史专业教室、网络体验室、语音训练室、电子阅览室、钢琴练习室各具特色;大舞台、图书馆、阅览室、游泳池,配备齐全;地理园地、生物园地、阶梯教室、风雨操场,功能完善……
完全按照省一级学校标准建设的各种场馆为校园生活平添了生趣,为华碧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汇景新城实验小学新址坐落于150亩的市区公园内,位于天河区中心区域位置,学校基于生态化理念进行校园设计,采用原生态的色彩搭配,以灵动、多元的空间布局,打造国际化、无边界的高端学习社区,树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的新典范。
4.广州市番禺区加拿达外国语学校:
广州市番禺区加拿达外国语学校(雅居乐校区)是一所重视成绩的国际化学校,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目前拥有在校生800余人。由加拿大国际教育集团(CIEO)运营和管理。
黄冈中学广州学校实验小学是黄冈中学广州教育集团附属小学,是花都区教育局直属民办小学。学校含黄冈中学广州学校实验小学(一校区,创办于2013年,位于花都区平石东路6号)、黄冈中学广州学校实验小学二校区(创办于2017年,位于花都区花东镇金谷南路10号)。
6.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简称华师外校),由同文教育集团与华南师范大学合作创办,是一所高起点、高品质、现代化、国际化的寄宿制民办外国语学校。
华师外校秉承“启发潜能、培育全人”的办学宗旨,突显“更中国、更世界”的办学特色。学校以“探索成为中国基础教育改革创新的领跑者”为己任,铭记“融汇中外,卓尔不群”的校训,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时代新人和世界公民。
学校现有双语幼儿园、小学、初中,IB中小学课程、美式高中课程等项目,是华南师范大学一所附属外国语学校。
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创办于1993年5月,是一所由广东省重点高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资所有并直接管理、以民办机制运作,以外语为特色的十二年一贯制全寄宿制中小学。是国家教育部审核认定的全国首批13所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语学校之一。
广东省一级学校,并成为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实验研究会基地、武汉大学优质生源基地等,承担多项教育部“十二·五”重点教育科研课题。 2022年1月,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名称变更为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
8.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天河实验学校: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天河实验学校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永泰市大街2号(原广州市第十八中学)。拥有142年历史的广州市第十八中学老校区前身为建于1874年的禺东书院,是一所优良传承的百年老校。校园树木葱茏,鸟语花香,环境优雅,设备先进,按照广东省标准化学校装备,是莘莘学子读书成才的理想福地。
广州市番禺执信中学附属小学创办于2001年,如今已是一所有36个教学班、学生1500多人的高端民办寄宿制学校。学校秉承“舍得、用心、创新”理念,努力践行“多元自主、优质发展”的素质教育模式,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创建全国最出色的品牌学校的征程中成就了辉煌。
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认同和良好口碑,也越来越受到各级部门的重视、认可和支持。
广州市花都区灵格风中英文学校是以中英文双语教学及领袖素养培养为特色的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学校占地面积为31680平方米,建筑面积23850平方米。小学部54个教学班,每个年级360个学位;初中部12个教学班,每个年级180个学位。
1、广州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该学校是受广东省教育厅和华南师范大学双重领导的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承办由广东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广东奥林儿克学校”,还被定为“红军学校华南总校”。
2、广州外国语学校: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02号,创办于1963年,是一所培养创新拔尖人才,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动广州基础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并为广州引进高端人才服务的示范窗口学校。
3、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又名华侨小学,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友爱路1号,创办于1955年,是华怀指资建立的学校。
4、广东实验中学:简称”省实”,始建于1872年,是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也是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
5、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该学校是一所立足天河、服务广州、辐射广东的区属公办全日制、寄宿制完全中学。
6、广州市第二中学:创建于1930年,2007年通过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曹通高中验收,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A类学校,校园环境雅,布局合理,书香浓郁。
7、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创办于1948年,是广东省广州市境内的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是广州市市属重点中学,也是国家级示范性高级中学。
8、广州市执信中学:孙中山先生于1921年为纪念朱执信先生而亲手创办的一所纪念性学校,廖仲恺、胡汉民、孙科、蔡元培、林森、李钊、戴季陶等人都是学校校董。
9、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一所新样态公办初级中学。
10、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成立于2016年,是由黄埔区教育局与广州市第六中学合办的一所公办初级中学。
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地理状况、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及布局、招生方式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初中招生范围。我区各公办初中95%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7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53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3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7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53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3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以人为本,保障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三)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学校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当年本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正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学校不得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区教育局也不予审核通过。
(四)公办学校要确保本学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接收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公、民办学校要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五)随机编班,完成学籍上报工作。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招生结果;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学校需于每年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
(一)本文所称“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小学就近入学为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初中就近入学为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5公里以内。
(二)本文所称“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完全房产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一致。
(三)本文所称“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天河区内的有效居住证明的地址。分三种情况认定,一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内拥有完全房产的,以其提供的名下所拥有的完全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二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内只拥有一套不完全房产的,以其提供的不完全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如果拥有两处及以上不完全房产的,以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三是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没有任何房产的,与祖辈同户同住的,以祖辈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住拆迁安置房、单位公房、合法租赁房屋的,以有效居住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或单位公房证明材料、住建部门认可且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限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
(四)本文所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是指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为唯一居住地,持有住建部门认可且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限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承租人穗籍子女。
(五)本文所称“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且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少年。
(六)本文所称“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是指符合《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申请条件,且通过申报审核、并经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非穗籍适龄子女。
区教育局通过天河区政府官方网站“天河区门户网站”(网址: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无需网上报名,于2020年5月16日至18日,提交佐证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地段对口小学进行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6月10日派发录取通知书。
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申请人6月1日网上填报志愿,6月8日公布公办小学录取结果,6月12日公布民办小学录取结果。具体见《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2020年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方式入学,按其积分排名情况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学位。
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公办学校学位紧张,建议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2020年8月27日、28日到实际居住地地段对口小学现场递交材料补报名,同时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2020年起,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房产、租住在我区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须提供审核时间在入学前一年的9月1日前、租期至少到入学两年后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否则,需回户籍地报名申请入学。今年,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的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审核时间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
学校地段根据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并保持相对稳定。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公办小学必须按区教育局划定的地段招生。以学校为单位,2020年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
1.具有本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且学位未被占用的适龄儿童,统称地段生,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我区的其他类别适龄儿童,统称统筹生,学校在保证地段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2.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区教育局以其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3.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4.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就读,直至小学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
5.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
天河区辖内的民办小学要严格落实《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公布本校招生方案,按区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含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开展本校当年的招生工作。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发布前,须报区教育局小幼教科备案,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
各民办小学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本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招生对象为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天河区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的适龄儿童。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面向广州市内非天河区的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确认注册录取名单后,提交报名材料等到区教育局审核。
1.具有天河区户籍的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
一是返区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天河区外或学籍在广州市内民办小学,需在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二是跨地段生,第一类是指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天河区,且房产地段对口中学与原毕业小学对口中学不一致,申请回“人户一致”地段所属中学升学的我区公办小学(企事业办)毕业生。第二类是指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需在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三是小学毕业生中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
四是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
五是小学毕业生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
六是符合我区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不符合以上六类条件,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其户籍所在地升学办法升学。
(二)招生范围。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地理状况、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及布局、招生方式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初中招生范围。我区各公办初中95%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具有天河区户籍且在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的学生,直升其毕业小学对口中学。
凡属我区初中招生范围的返区生、跨地段生,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按地段对口直升方式升学;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按其在天河区有效期内的房屋备案租赁合同地址为实际居住地,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按其在天河区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经区教育局审核公示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学位,具体见《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2020年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方式入学,按其积分排名情况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学位。
符合我区民办中学招生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5日-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天河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的小学毕业生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升学手续、且广州市其他区未安排公办初中学位,需回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8月28日到区教育局现场递交材料补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学校。
2026年开始,小学毕业生(小学2020年后入学的)申请我区公办初中时,若公办初中招生计划(或招生规模)无法完全接收对口小学(或对口地段)的小学毕业生,公办初中将采用多校划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符合我区公办初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具体的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等详见当年招生细则。
(四)招生方式。我区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公办初中的招生,采用单校划片对口直升为主,划分地段为补充的方式进行招生。
1.具有天河区户籍的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每年4月底前,由毕业小学在广州市学籍系统中验核各毕业生户籍情况,由全区统一招生、免试升入对口中学。
2.凡返区生、跨地段生以及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等都需按时、按规提交资料进行审核,不提交资料者,视为放弃我区升学资格。
3.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根据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按《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分批安排公办学位。
4.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就读,直至初中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
5.符合我区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民办中学招生方式录取招生。
天河区辖内的民办中学要严格落实《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区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含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开展本校当年的招生工作。
各民办中学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天河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招生对象为天河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天河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天河区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小学毕业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面向广州市内非天河区的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中学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确认注册录取名单后,提交报名材料等到区教育局审核。
(五)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方案另行发布。
(一)各学校要积极稳妥做好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生和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地段对口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
(三)学校应妥善安排穗籍残疾儿童入学,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1.轻度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已可以回归主流的聋童,及其他种类程度较轻的残疾儿童到所属地段学校申请学位,学校不能拒绝其报名。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资料审核及学位安排办法与普通穗籍生一致。根据随班就读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于儿童入学后的第二学年办理随班就读有关手续。
2.具有天河区户籍实际居住在天河区的中度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并能适应普通学校融合教育的,可申请报读天河区御景小学或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的特教班(只能二选一)。请家长于2020年5月16日至18日带齐资料(户口本、有效的居住证明、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智商检测证明)、携同孩子到天河区御景小学或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6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招生计划有限(每班招收5名),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由御景小学或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于2020年6月10日前采用摇珠的办法决定录取名单。未被摇中录取的,可选择到天河区启慧学校入读。
3.具有天河区户籍的中度、重度智力残疾适龄儿童,请家长于2020年5月16日至18日带齐资料(户口本、有效居住证明、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智商检测证明)、携同孩子到天河区启慧学校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6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4.盲、聋哑儿童分别到广州市启明学校、广州市启聪学校接受教育。
(四)学校应加强与民政部门共同协商,做好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入学工作。
八、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
各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省、市、区招生文件要求及精神进行招生,对负面清单中出现的行为,无论单位或个人,均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内容严肃处理。各学校要廉洁招生、阳光招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对招生各个环节必须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各学校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冬夏令营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联合招生。要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名义的重点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对于未落实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学校,将与学校年检挂钩,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学校次年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相关责任人职务。
(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二)本细则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38622512;中学招生咨询电话:38622522;招生投诉电话:38622508。
3.“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4.“天河区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网址:
关于广州天河中学排名2016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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